社團法人新北市地政士公會簡介
本會淵源
本業執業制度可溯源自日據時代,當時文盲充斥,一般民眾不識大字,有關土地事務多由司法書士、代書人代為處理,土地代書用其妙筆為民眾守護土地,其地位崇高、德術兼具,深受社會所倚重。
民國五十二年,由本縣耆老林友信先生等領得「土地代書人」牌照者,發起籌組成立「土地代書人聯誼會」,並曾與「日本鹿兒島青年司法書士同志會」諦結為姐妹會,宏揚同業精神。
不料在民國五十七年,政府突然公布廢止土地代書人制度,因為人人皆可掛牌執業,一時坊間代書看板林立,不法之徒假藉名義,侵入代書業,斂財詐騙、作奸犯科,房地產交易秩序大亂,法院因房地糾紛的民刑事法案激增;而對素有「地方長老,公道伯」清譽之正牌代書,形象影響至深。
為了正本清源,維護代書的聲譽和社會地位,於民國七十年再由林友信先生親自拜訪各地政事務所主任,請其推薦該地區之優良代書,親自拜訪後號召擴大第二次成立聯誼會,並由聯誼會成員共同集結各地區熱心的同業先進後輩四處奔走,民國七十六年「台北縣土地登記代理人協會」於焉成立,由林友信先生當選為理事長;亟思自治自強,提高素質與職業道德,積極聯合全國各地之協會及研究會,共同為本業之前途而努力。
公會誕生
民國七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土地法第三十七條之一奉總統令正式公佈,建立不動產業界第一個證照制度,並賦予承辦土地登記代理業務之「代書」一個既嶄新又響亮的新名字-「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而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管理辦法之通過,更使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業有明確之法源依歸。為了賡續維護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執業權益,本會元老林友信、陳泰昌等人復於民國八十年五月三日向臺北縣政府提出設立申請,同年七月二十日,台北縣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公會奉准立案正式成立。
更名歷程
為提昇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的專業地位,健全專業證照制度,落實行政管理,在產管學界及各級公會積極奔走下,本業之專法--地政士法,在歷經十年的努力,終於在民國九十年十月四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十月二十四日經總統公布,且於公布後六個月即九十一年四月二十四日起施行,邁入地政士時代,本會爰更名為「台北縣地政士公會」。後經第四屆第三次會員大會決議向法院申請法人登記,依法院公告奉准自同年八月七日起正式更名為「社團法人臺北縣地政士公會」。自民國99年12月25日起因台北縣改制為新北市,再正式更名為「社團法人新北市地政士公會」。
專業傳承
日 期 |
大 事
記 |
八十年七月二十日 |
台北縣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公會正式成立,會員190人,選舉出第一屆理監事,由林旺根先生當選為第一屆理事長。 |
八十三年四月三十日 |
召開第二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會員336人,選舉第二屆理監事,由林旺根先生連任本會理事長。 |
八十六年七月十二日 |
召開第三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會員404人,選舉第三屆理監事,由陳泰昌先生當選第三屆理事長。 |
八十九年七月十五日 |
召開第四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會員364人,選舉出第四屆理監事,由黃朝輝先生當選第四屆理事長。 |
九十二年八月二十日 |
召開第五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200人,選舉出第五屆理監事。 |
九十二年九月十五日 |
召開第五屆第一次理事會,由趙重明先生當選第五屆理事長。 |
九十五年八月十八日 |
召開第六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200人,選舉出第六屆理監事,由呂政源先生當選第六屆理事長。 |
九十八年九月四日 |
召開第七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200人,選舉出第七屆理監事,由呂政源先生連任第七屆理事長。 |
一百零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
召開第八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200人,選舉出第八屆理監事。 |
一百零一年九月五日 |
召開第八屆第一次理事會,由鄭子賢先生當選第八屆理事長。 |
一百零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
召開第九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200人,選舉出第九屆理監事,由鄭子賢先生連任第九屆理事長。 |
一百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
召開第十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200人,選舉出第十屆理監事,由潘惠燦先生當選第十屆理事長。 |
一百十年十月八日 |
召開第十一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200人,選舉出第十一屆理監事,由潘惠燦先生連任第十一屆理事長。 |
一百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
召開第十二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200人,選舉出第十二屆理監事,由陳錦麟先生當選第十二屆理事長。 |
服務理念
本會自創會以來,一向秉持「誠信公正」之理念,戮力為公會會員服務,為增進會員地政稅務法令新知、改善會員執業環境、爭取會員權益而竭盡心力。更積極走入社會,服務臺北縣民,於台北縣政府民眾服務中心提供地政法令駐府諮詢服務、協助政府宣導政令並提出興革建言。於九二一震災發生之後,本會便主動接觸台北縣政府,表示願為九二一震災災民辦理繼承登記,亦為承購新店中正國宅之災民義務辦理國宅移轉登記。歷經多年苦心經營,不但多次榮獲臺北縣評選為優良團體,更獲得內政部為民服務楷模獎之殊榮,已為業界成就舉足輕重之重要地位,更成為全國最優良的人民團體之一。
歷年成果
成 果 |
頒 發 單 位 |
81年獲工作績效考核評定為甲等 |
台北縣政府 |
82年獲工作績效考核評定為甲等 |
台北縣政府 |
83年獲表揚定期出版會刊¸宣導政令¸服務社會¸殊堪嘉許 |
台灣省政府 |
83年獲工作績效考核評定為甲等 |
台北縣政府 |
84年獲工作績效考核評定為特優 |
台北縣政府 |
85年獲工作績效考核評定為特優 |
台北縣政府 |
86年獲工作績效考核評定為優等 |
台北縣政府 |
86年獲表揚定期出版會刊¸配合政府宣導政令¸績效良好 |
台灣省政府地政處 |
88年獲為民服務楷模獎 |
內政部 |
89年獲工作績效考核評定為甲等 |
台北縣政府 |
90年以專業智能協助九二一震災地區政府及民眾處理地政工作及相關重建事務 |
內政部 |
91年獲工作績效考核評定為優等 |
台北縣政府 |
93年獲工作績效考核評定為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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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政府 |
94、95年獲工作績效考核評定為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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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政府 |
96、97年獲工作績效考核評定為優等 |
台北縣政府 |
98、99年獲工作績效考核評定為甲等 |
新北市政府 |
100年獲工作績效考核評定為甲等 |
新北市政府 |
(新北市政府自101年起停辦團體工作績效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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